GB/T-英文版
GB-GBT.cn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Compressednaturalgasdispenserforvehicle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与封印、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20MPa及35MPa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设计、制造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油基或水基流体适用的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规范
GB.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4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9爆炸性环境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T.2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第2部分:运输
GB.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静液压试验方法
GB/T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飞机地面加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规范
GB/T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加气枪
GB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JJG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SY/T高压气地下储气井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用于向汽车用储气容器充装(卸出)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和计价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简称加气机。最大流量不大于30kg/min的加气机,称为小流量加气机。最大流量大于30kg/min,且不大于70kg/min的加气机称为中流量加气机。最大流量大于70kg/min的加气机,称为大流量加气机。中流量加气机和大流量加气机,也称为加(卸)气柱。
3.2最小被测量
在一次加气过程中,可满足加气机计量性能要求的最小加气量。
3.3最小质量变量
加气机指示装置所显示的加气量的最小质量分辨力。
3.4最小付费变量
加气机加气量最小质量变量对应的付费金额。
3.5付费金额误差
加气机显示的付费金额与根据单价和加气量示值计算的付费金额之差。
3.6流量区间
在计量性能试验中,加气机对储气瓶充装气体介质,从起始充装压力充装至可允许充装的最大压力时的变流量区间。
4要求
4.1结构组成和工作原理
加气机一般由质量流量计、电子计控器和附属装置等主要部分组成。附属装置用于加气机以实现正确测量和简化操作,主要包括:进气阀、气体过滤器、电磁阀、单向阀、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拉断阀、压力传感器、压力表、加(卸)气软管和加气枪等。加气机工作原理参见附录A。
4.2基本功能
4.2.1计量和计价功能
加气机应具有计量和计价功能。
加气机计量和计价功能要求如下:
a)加气机的加气量应以质量作为计量单位,质量的单位为千克(kg),质量流量的单位为千克每分(kg/min);
b)加气机付费金额的单位为元,单价的单位为元每千克(元/kg)。
4.2.2示值指示功能
加气机应具有示值指示功能。
加气机示值指示功能要求如下:
a)示值的读数应正确、易读、清晰。
b)加气量的最小质量变量应表达成1×10n、2×10n或5×10nkg的形式,其中n为正整数或负整数或零。
c)加气机应显示加气量、单价、付费金额:
1)单次加气量的整数位不少于3位,小数位为2位;
2)单次加气量付费金额的整数位不少于3位,小数位为2位;
3)单价的整数位不少于2位,小数位为2位;
4)累积加气量的整数位不少于6位,小数位为2位。
d)加气机的计量单位符号应靠近示值。
e)当加气机有2个及2个以上显示示值时,各示值的显示应分别对应一致。
f)加气机在加气过程中应连续显示加气量示值。
4.2.3回零功能
加气机应具有示值自动回零和手动回零功能。加气期间,示值应不能回零。
4.2.4计量调整功能
加气机应设置计量误差调整装置。
加气机计量调整功能要求如下:
a)计量误差调整键盘应采用电子密码管理,以防止随意调整流量系数等参数。
b)对于电子计控器中涉及可改变计量性能参数的关键部件应设置封印机构,以防止随意更改相关参数。
c)对于加气机计量性能参数的更改记录应按照JJG的有关要求保存在电子计控器中,且无法删除。参数的更改记录应包含所更改的参数名称、参数值及更改人、更改时间等信息。
4.2.5付费金额指示功能
加气机应具有付费金额指示功能。
加气机付费金额指示功能要求如下:
a)单价应是可调整的,可直接在加气机键盘上调整,也可通过外围设备调整。
b)使用的货币单位和符号应显示在紧靠金额指示值处。
c)付费金额指示装置的回零和示值指示装置的回零应保持同步。当两个指示装置中一个回零时,另一个指示装置的示值也自动回零。
4.2.6预置功能
加气机应配置与示值指示装置或付费金额指示装置相同分辨力的预置装置。
加气机预置功能要求如下:
a)可在预置装置上通过专门操作显示预置量。预置量可以是加气量或付费金额。在加气过程中,预置量可保持不变,也可回进到零。
b)当达到预置值时,加气机应自动停止加气。
c)预置装置应具有应急功能,必要时可中断预置量的执行,停止加气。
4.2.7打印功能
加气机根据需要可配置票据打印功能。
加气机打印功能要求如下:
a)需打印的结果应与示值显示结果一致;
b)当一台打印机与多台加气机配用时,应打印出相应的加气机的识别标记及其加气枪编号。
4.2.8辅助功能
加气机根据需要可配置IC卡信息读写、数据管理和网络扩展等辅助功能。
4.3整机要求
4.3.1基本要求
4.3.1.1加气机应按照批准的技术图纸和文件制造。加气机内与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组成件的材质,应与天然气介质相适应。加气机内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应高于加气机最大工作压力10%及以上,且不应低于安全阀的定压,应符合GB中的有关要求。
4.3.1.2加气机的外观和结构应符合如下要求:
a)加气机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无剥落、起皮、开裂、划伤、锈蚀等缺陷。
b)加气机的铭牌、标志应清晰、完整、准确。
c)加气机内零件之间同形状结合面的边缘以及门窗、侧板、顶盖之间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
d)各滑动、转动部位运动应轻便、灵活、平稳,无阻滞现象。
e)紧固件应连接牢靠,无松动;插接件应接触良好;连接导线应压接或焊接良好。
f)对直接影响计量性能的部件或装置,应采用封闭式结构设计,并应设置封印机构。
4.3.1.3加气机适用压力范围如表1所示。
4.3.2耐压强度
加气机应能承受1.5倍最大工作压力的静态液体压力,保持不少于5min,不应出现永久性变形和破裂现象。
4.3.3气密性
加气机在最大工作压力下,保持不少于5min,不应发生泄漏现象,且压力下降不超过0.2MPa。
4.3.4电气安全性能
4.3.4.1加气机的接触电流不应超过3.5mA。
4.3.4.2加气机应有足够的抗电强度。在一次电路与机身之间或一次电路与二次电路之间施加有效值为V、频率为50Hz的交流试验电压,保持60s。试验期间,绝缘不应被击穿。
4.3.4.3加气机应设置保护接地端子。加气机在使用中应可靠接地,应符合GB中的有关要求。加气机的保护接地端子与需要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不应超过0.1Ω。
4.3.4.4与加气机保护接地端子和连接端接触的导电零部件应能耐腐蚀,其接触所形成的电化学电位不应超过0.6V。
4.3.5计量性能
4.3.5.1最大允许误差
在制造商给定的流量范围内,加气机的加气量大于最小被测量时,其质量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1.0%。
4.3.5.2重复性
在制造商给定的流量范围内,加气机的加气量大于最小被测量时,其质量示值的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50%。
4.3.5.3最小被测量
最小被测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a)小流量加气机的最小被测量应不超过2kg;
b)中流量加气机的最小被测量应不超过5kg;
c)大流量加气机的最小被测量应不超过10kg;
d)最小被测量质量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2.0%,其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1.0%。
4.3.5.4付费金额误差
加气机付费金额误差的绝对值应不超过最小付费变量。
4.3.5.5流量量程比
加气机的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比应不小于10∶1。
4.3.5.6最小质量变量
加气机的最小质量变量应不大于0.01kg。
4.3.6限压保护
对于设置限压保护要求的加气机,限压保护要求如下:
a)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为20MPa的加气机,当储气瓶的充装压力达到19MPa~20MPa时,加气机应能自动停止加气;
b)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为35MPa的加气机,当储气瓶的充装压力达到30MPa~35MPa时,加气机应能自动停止加气。
4.3.7掉电保护与复显
加气机在加气过程中,因故停电而中断加气时,应能完整保留所有数据。停电发生时,当次已加气量和付费金额的显示时间应不少于30min;或者在停电发生后1h内,手动控制单次或多次复显的时间之和应不少于20min。
4.3.8环境适应性
4.3.8.1加气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25℃~+55℃;
b)相对湿度:35%~95%;
c)大气压力:86kPa~kPa。
4.3.8.2在环境适应性试验过程中,加气机的功能应保持正常;试验后,加气机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应保持性能正常,数据不得丢失,存储器储存的程序或内容不能有任何变化,不能改变状态,所有接口上的各点电平不能有异常变动。
4.3.9电源适应能力
加气机应能在标称电压的幅度变化为-15%~+10%、频率变化为±1Hz的供电环境中保持正常工作。
4.3.10电磁兼容性
4.3.10.1通则
加气机整机应进行以下五项电磁兼容性试验。加气机在电磁兼容性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应能达到如下要求:
a)在本标准规定的极限范围内,加气机应保持性能正常,或功能和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能自行恢复;或功能和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需操作者干预或系统复位。
b)具有数据储存或带有标准接口、可进行数据传送的受试设备,在试验中和试验后不能丢失数据,储存的程序不能有任何变动,不准许改变状态,接口上各点的电平不准许有变动。
4.3.10.2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照GB/T.2-中试验等级为4级(接触放电:试验电压8kV;空气放电:试验电压15kV)的要求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4.3.10.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按照GB/T.3-中试验等级为2级(试验场强为3V/m,频率范围为80MHz~MHz)的要求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4.3.10.4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按照GB/T.4-中试验等级为3级(在电源端口和接地端口,开路输出试验电压峰值为2kV、脉冲的重复频率为5kHz;在信号端口和控制端口,开路输出试验电压峰值为1kV、脉冲的重复频率为5kHz)的要求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4.3.10.5浪涌(冲击)抗扰度
按照GB/T.5-中试验等级为3级(线-线开路试验电压为1.0kV,线-地开路试验电压为2.0kV)的要求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4.3.10.6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按照GB/T.11-中电压暂降(试验等级为70%,50Hz试验持续时间为25个周期)和电压短时中断(试验等级为0%,50Hz试验持续时间为个周期)的要求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4.3.11防爆性能
加气机的防爆型式和防爆性能应符合GB.1、GB.2、GB.3、GB.4、GB.9和GB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防爆认证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整机防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3.12耐久性
按照加气机的使用要求,在两个月内,对储气瓶反复充装气体次后,加气机加气量示值的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50%;与耐久性试验前相比,其示值误差的偏移量应不超过±0.50%。
4.3.13运输适应性
在包装运输条件下,加气机在运输适应性试验后应能达到4.2、4.3.1.2、4.3.2、4.3.3、4.3.4、4.3.5.1和4.3.5.2的要求。
4.4部件要求
4.4.1质量流量计
质量流量计要求如下:
a)加气机所用的质量流量计的计量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b)质量流量计的流量范围、温度范围、压力范围和使用介质等应符合加气机的技术要求;
c)质量流量计应取得有效的整机防爆合格证;
d)质量流量计应设置封印机构;
e)加气机中质量流量计的下游不应附加旁通管路。
4.4.2电子计控器
电子计控器是加气机的计算、显示和控制装置。应能接受质量流量计传输来的流量信号和压力传感器传输来的压力信号,并按照设定和预置的加气机参数进行运算、显示和控制。
4.4.3附属装置
4.4.3.1加气枪
加气枪要求如下:
a)加气枪应符合GB/T的有关要求;
b)配备一把以上加气枪的加气机,应标明加气枪编号。
4.4.3.2加(卸)气软管
加(卸)气软管要求如下:
a)加(卸)气软管应具有抗天然气腐蚀的性能,并应符合GB/T和GB/T中的有关要求;
b)加(卸)气软管组合件的导静电性能应符合GB/T中的有关要求;
c)加(卸)气软管的长度应不大于6m。
4.4.3.3拉断阀
4.4.3.3.1加气机的加(卸)气软管上应设置拉断阀。
4.4.3.3.2小流量加气机的拉断阀的分离拉力范围宜为N~N;加(卸)气柱的拉断阀的分离拉力范围宜为N~N。
4.4.3.3.3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应保证两端立即自行密封。
4.4.3.3.4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自动分成的两个部分,可重新连接,以保证加气机继续正常工作。
4.4.3.4安全阀
加气机内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
安全阀要求如下:
a)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TSG21-的有关要求。
b)当加气机内的压力达到安全阀的定压(即安全阀设定的开启压力)时,安全阀应能立即开启泄压;当压力降到定压以下时应能自动关闭。
c)安全阀的定压应设置为加气机最大工作压力的1.05倍~1.1倍,且不应大于设计压力。
4.4.3.5气体过滤器
加气机的管道进口处应设置气体过滤器。
气体过滤器要求如下:
a)气体过滤器应能阻止压缩天然气中颗粒直径大于0.04mm的固体杂质通过;
b)气体过滤器的滤网眼面积之和应大于管道截面面积的5倍以上。
4.4.3.6电磁阀
加气机的上游管道上应设置电磁阀。
电磁阀要求如下:
a)电磁阀的开、关应灵活、可靠,无内漏及外漏,且更换方便;
b)电磁阀应取得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4.4.3.7紧急切断阀
加气机的上游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用于在紧急情况下通过人工手动操作快速切断加气过程。
紧急切断阀要求如下:
a)紧急切断阀应安装在加气机的明显位置,应便于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b)紧急切断阀的开、关应灵活、可靠、无内漏及外漏;
c)从全开至全关,紧急切断阀的手柄旋转角度不应大于90°。
4.4.3.8压力传感器
加气机的管道出口处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用于检测管道出口处压力,保证当储气瓶的充装压力达到终止压力时,加气机应能自动停止加气。压力传感器应取得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4.4.3.9压力表
加气机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用于检测管道中的压力。压力表的量程宜为1.5倍~2倍额定工作压力,其计量准确度应不低于1.5级。
4.4.3.10管道及其组成件
管道及其组成件要求如下:
a)加气机内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采用高压不锈钢无缝钢管,其性能应符合GB/T的有关要求。
b)加气机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管道组成件的材质应与压缩天然气介质相适应。
c)加气机内压缩天然气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卡套、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螺纹类型应
与连接阀件配套。
5试验方法
5.1基本功能检查
采用目视和手动方法检查加气机的基本功能。
5.2整机试验
5.2.1外观和结构检查
采用目视和常规方法检查加气机及其附属装置。
5.2.2耐压强度试验
5.2.2.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耐压强度试验可采用洁净水作为试验介质。
5.2.2.2试验方法
将加气机的管道进口与压力试验机相连接,用堵头替换安全阀,关闭加气枪,逐渐升高压力达到1.5倍最大工作压力,然后关闭加气机管道的进口阀,保持不少于5min,采用目视和常规方法检查。
5.2.3气密性试验
5.2.3.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气密性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2.3.2试验方法
将加气机的管道进口与气源相连接,关闭加气枪,逐级升高压力,每次升高5MPa直至达到最大工作压力。在每级压力下,关闭加气机管道的进气阀,保持不少于5min,且压力下降不超过0.2MPa,使用检漏液检查全部管道系统。
5.2.4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5.2.4.1加气机的接触电流按照GB.1中有关接触电流的要求进行试验。
5.2.4.2加气机的抗电强度按照GB.1中有关抗电强度的要求进行试验。
5.2.4.3加气机的保护接地端子与需要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按照GB.1中有关连接电阻的要求进行试验。
5.2.4.4与加气机保护接地端子和连接端接触的导电零部件的耐腐蚀性能按照GB.1中有关耐腐蚀的要求进行试验。
5.2.5计量性能试验
5.2.5.1示值误差试验
5.2.5.1.1试验介质
对加气机加气量的示值误差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2.5.1.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要求如下:
a)对加气机加气量的示值误差试验应采用质量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见附录B),也可采用标准表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见附录C)。当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质量法为仲裁方法。
b)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应不超过加气机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5.2.5.1.3试验方法
5.2.5.1.3.1额定工作压力、流量区间、充装压力控制范围及试验次数
按照加气机的额定工作压力区分不同流量区间进行试验,分别是R(1)、R(2)和R(3)。加气机的额定工作压力与流量区间及储气瓶充装压力控制范围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2。
5.2.5.1.3.2试验过程控制
在每个流量区间的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变化应不超过5℃,环境湿度变化应不超过10%,储气瓶的起始压力和终止压力应处于相应的充装压力控制范围。
5.2.5.1.3.3试验程序
示值误差试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连接好加气机和质量法或标准表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试验介质应充满管道。加气机应处于气体流动方向的上游。
b)对加气机以及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中的主标准器或标准表通电预热。
c)将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加气量示值回零。
d)将加气机示值回零。
e)打开加气枪阀门和储气瓶阀门,对储气瓶(内部压力应处于起始压力控制范围)充气。充气过程中所有电磁阀均应有开关动作。
f)当加气机自动停止加气时,记录加气机示值,同时记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加气量示值。
5.2.5.2重复性试验
重复性试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根据每个流量区间的示值误差,按公式(4)计算加气机在R(i)流量区间的测量重复性(Er)i:
5.2.5.3最小被测量试验
最小被测量试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连接好加气机和质量法或标准表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试验介质应充满管道;
b)对加气机以及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中的主标准器或标准表通电预热;
c)对储气瓶预充一定量的试验介质,使储气瓶预留满足要求的加气机最小被测量要求的空间(允许有±10%的偏差);
d)将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加气量示值回零;
e)将加气机示值回零;
f)对储气瓶进行充装,当加气机自动停止加气时,记录加气机示值,同时记录高压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加气量示值;
g)按公式(6)计算加气机第j次最小被测量示值误差Ezj:
5.2.5.4付费金额误差试验
付费金额误差试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分别记录加气机加气量的最小质量变量Q0和单价PU,按公式(9)计算加气机的最小付费变量P0:
b)付费金额误差试验可与R(1)流量区间的示值误差试验同时进行。每次试验之后记录加气机显示的付费金额和加气量示值,按公式(10)计算加气机的单次付费金额误差EFj:
c)按公式(11)计算加气机的付费金额误差EF。
5.2.6限压保护试验
5.2.6.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限压保护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2.6.2试验方法
加气机的限压保护试验与5.2.5.1示值误差试验同时进行。
5.2.7掉电保护与复显试验
加气机在加气过程中从通电状态转变到掉电状态。
5.2.8环境适应性试验
5.2.8.1低温适应性试验
按照GB/T.1中温度下限试验中严酷等级:温度-25℃,持续放置时间2h,恢复时间2h的要求进行。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分别检查加气机。
5.2.8.2高温适应性试验
按照GB/T.2中温度上限试验中严酷等级:温度55℃,持续放置时间2h,恢复时间2h的要求进行。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分别检查加气机。
5.2.8.3交变湿热适应性试验
按照GB/T.4中严酷等级:温度上限55℃,温度下限25℃,相对湿度93%~95%,循环放置时间24h,循环周期两个周期的要求进行。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分别检查加气机。
5.2.8.4计量性能复测
在环境适应性试验后,按照5.2.5.1、5.2.5.2、5.2.5.3和5.2.5.4的试验方法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5.2.9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照表3组合对加气机进行试验。
5.2.10电磁兼容性试验
5.2.10.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2-的要求进行。
5.2.10.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3-的要求进行。
5.2.10.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4-的要求进行。
5.2.10.4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5-的要求进行。
5.2.10.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11-的要求进行。
5.2.11防爆性能试验
对照已取得的整机防爆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及相关附件,检查整机使用的防爆电气元器件是否与已经批准的防爆技术文件一致。
5.2.12耐久性试验
5.2.12.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耐久性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2.12.2试验方法
耐久性试验方法如下:
a)按照加气机的使用要求,选择流量区间R(2),对储气瓶反复充装试验介质次;
b)每次充装过程中,所有电磁阀均应有开、关动作;
c)按照5.2.5.1和5.2.5.2的试验方法重新对该台加气机进行试验。
5.2.13运输适应性试验
将出厂检验合格的加气机置于包装运输条件下,采用卡车运输试验,试验路面配置按照JTGB01中二级公路km、三级公路km、车速30km/h~40km/h的要求进行;也可将加气机安放在振动试验台上采用模拟运输试验,按照GB/T.2中机械环境条件等级为2M2级(稳态正弦振动频率10Hz、加速度幅值10m/s2)的要求进行,振动时间上下2h、左右1h、前后1h。试验后,开箱检验各零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现象,然后按照5.1、5.2.1、5.2.2、5.2.3、5.2.4、5.2.5.1和5.2.5.2的方法逐项进行检查和试验。
5.3部件试验
5.3.1质量流量计检查
采用目视和常规方法检查质量流量计。
5.3.2电子计控器检查
采用目视和常规方法检查电子计控器。
5.3.3附属装置试验
5.3.3.1加气枪试验
加气枪试验与整机耐压强度试验和整机气密性试验同时进行。
5.3.3.2加(卸)气软管试验
加(卸)气软管试验方法如下:
a)加(卸)气软管组合件试验与整机耐压强度试验和整机气密性试验同时进行,应符合4.3.2和4.3.3的要求。
b)用仪表检查加(卸)气软管的导静电性能,应符合GB/T中的有关要求。
5.3.3.3拉断阀试验
5.3.3.3.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拉断阀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3.3.3.2试验方法
拉断阀试验方法如下:
a)在加气机管道内充满试验介质至最大工作压力,使用拉力试验设备对拉断阀施加外力,拉断阀应能分成两部分;
b)用检漏液检查拉断阀分开的两端;
c)将分开后的两部分内的气体排出,并重新连接。
5.3.3.4安全阀试验
5.3.3.4.1试验介质
加气机的安全阀试验可采用压缩天然气、压缩空气或氮气作为试验介质。
5.3.3.4.2试验方法
安全阀试验方法如下:
a)将加气机的入口与气源相连接;
b)在关闭加气枪的情况下,逐渐升高压力达到安全阀的定压,安全阀应能立即开启并泄压;当压力降到定压以下时应能自动关闭。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加气机应经过制造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且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1.2检验项目:见表4。
6.1.3判定规则:若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合格;出厂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应经返工后再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6.2型式检验
6.2.1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时;
b)产品设计、工艺、使用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2抽样: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1台。
6.2.3检验项目:见表4。
6.2.4判定规则:若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产品的型式检验合格;型式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则判定该产品的型式检验不合格。对型式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再提交型式检验单位,重新对全部检验项目或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
7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标志
7.1.1加气机应在明显位置有固定铭牌,铭牌字迹应清晰无误,并保证在加气机使用期间不脱落。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公司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主要技术指标;
d)最小被测量;
e)防爆合格证标志及编号;
f)生产日期、产品出厂编号;
g)产品执行标准代号。
7.1.2各防爆电气设备铭牌的内容及标志应符合GB.1的有关要求。
7.2标签
7.2.1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公司名称;
b)出厂检验合格证编号;
c)产品名称、型号、编号;
d)检验员代号、检验日期;
e)检验合格印章;
f)执行标准代号。
7.2.2产品装箱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及附件清单;
b)配套工具;
c)中文使用说明书;
d)产品合格证。
7.3使用说明书
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的有关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公司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
c)正常工作条件;
d)主要技术指标;
e)使用与维护;
f)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
g)防爆合格证标志及编号;
h)执行标准编号。
8封印、包装、运输、贮存
8.1封印
加气机的封印应符合以下要求:
a)质量流量计应设置机械封印机构。
b)加气机计量误差调整键盘应采用可修改的电子密码管理。对于外接的计量误差调整装置,其通信接口连接处应设置机械封印机构。
c)对于电子计控器中涉及可改变计量性能参数的关键部件应设置机械封印机构。
8.2包装
8.2.1加气机包装内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装箱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
8.2.2加气机的包装防护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和GB/T的有关要求。外包装箱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发货站名称及制造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b)收货站名称及收货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c)产品名称、型号;
d)防爆合格证标志及编号;
e)执行标准编号;
f)本台产品的净重及毛重;
g)外包装箱几何尺寸(长×宽×高);
h)“怕雨”“向上”“禁止翻滚”等图示标志。
8.3运输
适用于一般交通工具。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方向标志,包装箱的倾斜度不应超过30°。
8.4贮存
包装或未包装的加气机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并有遮盖的场所。加气机贮存场所不应有腐蚀金属的有害气体。
GB/T-英文版GB-GBT.